很多企业或者个人会面临被提撤三,但是商标撤三是什么意思呢?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就是所谓的撤三,那注册商标被提撤三前我们该做哪些准备工作呢?
被提撤三,是因为认定你没有使用该商标,那么商标使用证据就足有力支撑证明你使用过该商标,所以在商标被提撤三前应该保留好商标使用证据,以免后期被提撤三没办法证明自己使用过该商标。那么商标使用证据都包括哪些呢?
商标使用证据包括有:
(1)、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
(2)、商标印刷情况;
(3)、商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情况;
(4)、商标产品交易文书;
(5)、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6)、商标产品宣传证据
(7)、其他能够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答辩人所述的事实和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
(8)、商标使用发票和合同
商标成功注册之后,应该合理的运营商标,有效的将商标利用起来。不管你对商标是否有规划,只要在三年当中使用了该商标,别人就没有机会进行商标撤三。同时应该将使用商标的证据保留起来,以提防他人申请撤销。商标使用证据很多,比如说商品,包装,发票,交易凭证等多种证据相互佐证,形成有效证据链。
对商标使用证据材料的审查主要是判断商标使用住体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申请撤销的商品或服务上公开、真实、合法地使用商标来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以便使相关公众能够据此区分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不同市场主体。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素:一是商标使用主体。商标使用人应当是商标注册人或经注册人授权的人。二是在指定的时间内,即撤销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3年内。三是商标使用在申请撤销的商品或服务上。四是规范使用商标标识,未改变其显著特征。五是商标使用地点应当在中国境内,包括中国境内从事商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或提供的相关服务。六是公开、真实、合法地使用。
那么遇到商标被提撤三不要慌,以下几点可以帮助你:
第一:首先保留好答辩通知书及信封,信封在这里特别重要哦!因为信封是核算最后答辩日期的重要凭证,如果没有这个信封,很难证明你提交答辩的日期是否已经错过最后的答辩日期。
第二:最终的答辩期限是从收到日(即信封上收到章戳日期)起开始算起30日内,千万不要错过最后的答辩日期哦。
第三:确定提交使用证据的日期。在答辩通知书中,明确有说明是具体某年月日至某年月日的商标使用证明,提交的使用证据早了或晚了,都是不予采纳的,必须在商标局要求的这个日期之内,请一定确认需要提交使用证据的日期。以上问题都确认无误后,接下来就是认真准备提交使用证据的具体事宜了。
准备好商标相关的上述提到的商标使用证据,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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