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在文具市场打拼多年,由于文化学历不高,一直埋头做自己的生意,从未想过要保护自己的品牌。
一天在一次饭局上遇到一位资深的商标品牌专家,向其讲解了商标品牌的重要性。这时小王才幡然醒悟明白原来做生意经营的就是品牌。在这位资深商标品牌专家的介绍下,小王于是就来到了合肥市神州商标事务有限公司将其自己经营的商标申请注册,该代理机构经查询检索发现小李已在先半年就提出申请了,小王根据申请人信息确认小李就是其多年常在一起玩得好朋友。
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取在先申请原则,小王十分懊悔苦恼眼看自己经营多年的品牌被朋友抢先申请了,正在犯愁时,合肥市神州商标公司的总经理卢松杰,从事商标十四年同时兼任安徽省商标协会副秘书长得知情况当即为小王出招如何“抢回”自己的心爱商标。
卢总引用了商标法关于打击像小李这样恶意抢注行为的条款,卢总说:“根据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就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他人具有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小王与小李的朋友关系,并且小李明知小王在先使用该商标就可以在该商标的三个月异议期内提出异议,阻止小李的抢注行为;同时卢总还引用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通过卢总专业的引用商标法为小王支招如何抢回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商标让小王找回了信心表示回去一定按卢总的交待提前整理好异议所需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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