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已经越来越成为商标业务的“主力军”之一了。很多人都会把注册商标转让和商标转移混淆,将两者混为一谈,虽都是商标归属权的转移,权利人产生变动,但是两者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1、商标转让是买卖双方自愿进行转让的结果,卖家希望将商标转让出去,解决商标闲置的问题,谋取商标的本身价值;买家则希望通过购买商标获得一个商标的专用权,而且还能够在商标原有的知名度上直接展开运营,对于双方都是共赢的局面。
而商标转移则是被迫进行转让或者并不是买卖双方愿意进行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在交易中出发点是完全不同的。
2、商标转让之后就不能够再对之前的一些侵权行为主张,而且拥有商标权是在核定公告期满之后;
商标转移则具备溯及既往的效力,也就是继受人能对转移之前的侵权行为主张权利。
3、商标转移在导致转移的客观事实之日就会发生法律效力,继受人当日便可获得商标的专用权;
商标转让需要在商标局严格审查,发布了商标公告且没有人提出异议之后,才能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通过以上介绍的商标转让和商标转移的区别,相信大家应该已经明了,在下次遇到这两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分清楚,避免因为不知道两者之间的区别而耽误了大家获得商标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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