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而言,对图形商标进行辨识确定其图形要 素分类,在此基础上再遴选出在先图形商标进行相 应的比对查询仍是图形查询的主流方法。那么,申 请人或商标代理人如何能够在纷杂繁琐的图形商标 检索中提高效率?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 检索方式有无令人激动的创新与改变的可能?
一、确定商标图形部分是否需要查询
商标查询目的主要有两种,即:商标申请前期 的近似查询及注册商标的监视查询。前者的目的是 排查申请商标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是否有在先注 册或者申请的相同或者近似在先商标,降低注册风 险,增加商标注册成功的几率。后者的目的是及时 发现在相关联商品上他人可能申请的相同或者近似 商标,及时提出异议,防止对己方注册商标的淡化及混淆可能。
鉴于很多申请商标都是由若干文字、图形部分 构成的组合商标,我们首先要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组 合商标中的图形部分进行查询。
1、根据图形要素来判断商标是否需要查询图形部分
图形要素在各自商标中并不是显著 的且具有较强独创性或辨识度的部分的商标,图形部分可以不必做图形查询,而仅需 要做文字部分的查询。
2、需要查询图形部分的商标
判断是否需要对商标的图形部分进行查 询,判断的唯一标准是该部分是否具有独立的较强 的独创性或显著性。当然,这种判断的专业与否完 全倚赖于判断者对商标法中对于相关显著性标准的 透彻理解,以及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根据实际审查结 论不断地确证和积累。
二、准确判定待查商标的图形要素
图形查询的难点亦是关键点在于确定商标的图 形要素。目前实践下,图形查询分类都依照《商标 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将使用在商标中 的图形按照构成类型划分成29大项、144个小项、 1887个类项。图形要素可分为具象的事物、抽象的 几何图形、文字三个集合。具象的事物较容易找出 其对应的图形要素,图形要素中的第1-25大项都属 于具象的事物。抽象的几何图形划分在第26项,文 字在第27、28项,而第29项的颜色在图形查询中只 作为辅助查询要素。
1. 具象事物图形查询
很多图形,均包 含多个图形要素。如果我们按照其包含的所有图形 要素逐个查询,图形检索结果中会出现大量的无价 值的干扰项。因此确定图形的显著部分,有效排除 干扰部分,则是具象图形查询的关键。
2.抽象几何图形查询
很多充满设计感的图形商标会让人产生美好的 联想。但需要强调的是在图形商标查询中,恰恰需 要我们遵从“从简原则”——不发挥想象力——把 图形看作简单的几何元素的组合。举一个简单的例 子“∞”,很多人会觉得这是个躺下的数字“8”, 或将其看作数学符号“无穷大”。但在实际查询 时,如果按照数字“8”,或者按照要素”无穷大 符号”(a24.17.8)作查询,并不能查询出近似商 标。而另一图形要素26.1.6项下,即两个并置或交 叉的圆或椭圆,就能引证出较多的近似图形商标。归其原因,我们可以推断理解商标局在最初划分图 形要素时,遵从的即为从简原则。对抽象图形的描 述见仁见智,将抽象几何图形做简单拆分则是唯一 稳妥的做法。
3. 古文字、外国文字查询
对于外国文字,需要强调的是商标局明确指 出“一般地,就某一国家来说,其正常使用的文 字,在该国不考虑为图形,此种情况,构成文字商 标”。因此,对于外国文字,还都应当作为文字商 标,依照其对应的含义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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