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如果你还停留在品牌建立、电商入驻这些层面,那么估计你是真的不了解商标了。商标可以说是凝聚了一个企业的文化,它不单单是用来区分一个商品,它还能为持有者谋取利益。如果有关注过知识产权的网友应该知道,近些年来,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赔偿额越来越高了,随着这些赔偿额度的提高,加大侵权成本的呼声也随之高涨啊。
2013年,商标法修改了商标侵权额,将其上限提升到了300万人民币。要清楚一点,这300万人民币仅仅适用于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费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如果被侵权人可以证明上述的任何一项,那么赔偿额度是没有上限的。
我们一直说商标就是一个无形资产,即使是资产,那么就是说该商标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买卖应该不用我多说了吧,要知道我国现在一家企业的商标可以多到上千,并且就拿文字来说,常用汉字只有3000多个,企业的数量却在剧增,那么哪来那么多商标啊?这个时候就只能通过商标转让这样子的途径去获取商标的所有权了。
经典案例:苹果花6000万美元买下了ipad商标。
苹果在发布了ipad之后却发现商标已经被抢注了,虽然苹果当时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三年未使用,要求撤销该商标。当时经过一审法院判定,驳回了苹果的诉求。
无奈之下苹果支付了6000万美元买下了ipad商标。
当然了,商标不单单可以进行转让,还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毕竟细水长流的赚钱也不错。把商标的使用权授权于他人使用,只要双方或者多方谈好条件,签好合同,再到商标局去备案就好了。细水长流的钱可以赚,但是在授权自己商标使用许可的时候,最好是考察好对方的情况,避免贪图便宜了。
还有一点很重要,商标权是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这是企业融资的一种常见手段。商标持有人在抵押之后还是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只是不能随意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转让罢了,当然了,还清贷款之后不再受限制。
商标作为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只要持有人或者企业好好去经营,它的价值总有一天会让你超乎你所想。网上经常流传着可口可乐公司仲裁的一句话,即使你一把火把可口可乐的公司烧得分文不剩,公司任凭可口可乐这一枚商标,就能在短短几个月之内重新建厂,重新发展。所以千万不要小看了手上那些不知名的商标,毕竟你不知道哪天它会不会被一些知名的企业看中了,然后花下重金去购买。
还是那句话,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现今的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环境下,讲究的都是快准狠,未雨绸缪总比亡羊补牢要好得多。